2014年扬州市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昨出炉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仍坚持属地招生原则,除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外,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。
另外,2014年高中招生将强化会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。坚持热点高中定向指标生招生办法,定向招生指标不低于学校统招生计划数的50%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,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。
招生政策
高中录取仍将确定“死亡线”
不得为线下学生建立学籍
今年,我市仍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。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以及“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”等原则,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。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。
同时,坚持志愿录取与市场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。扬州中学、扬大附中、新华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、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“3+4”专业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,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、职教“3+3”项目实行市场录取。
民办高中可跨省辖市招生
未经批准招生影响学籍办理
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。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,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,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。如需跨省辖市招生,须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生,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。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时,要参照本市最低控制线分数在中考总分值中的占比,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,所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控制线。
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该省辖市招生,凡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招生,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,市教育局将取消该民办学校下一年度所有招生计划。
考生注意
强化会考录取作用
均合格方可报三星高中
今年高中招生强化会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作用。据悉,作为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,今年地理、生物、理化生(物理、化学、生物)实验操作仍为毕业会考科目。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,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;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并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,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。
指标生25分投档
热点高中定向指标不低于50%
2014年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,定向招生指标应不低于学校统招生计划数的50%,并按一定分配原则分配到初中学校。
扬州中学、扬大附中、新华中学3所四星级高中划拨50%的统招指标定向分配至初中划区就近入学的学校,定向指标生加25分投档。定向指标生仅限于划区就近入学、学籍和就读均一致且第一志愿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的学生。
特殊考生看过来
“5乡镇”和原维扬区考生
作为“过渡期”的最后一年,今年涉及区划调整的5个乡镇(李典、头桥、沙头、杭集、泰安)初中毕业生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,仍可选择报考由市教育局或邗江区教育局组织的高中招生。二项只能选择一项,不得兼报。
宏志班
在市一中招收宏志班新生200名(统招计划内)。
运动员
扬州中学、扬大附中、新华中学、扬大附中东部分校、市一中,可招收不超过统招生计划数3%的运动员。